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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教师岗110人,纳入事业人员管理

来源:湖南农业大学“3+云就业”服务平台 时间:2020-11-09 作者:人文与外语学院 浏览量:
招聘计划

此次拟招聘工作人员210名,其中:教育口事业单位110名,卫生口事业单位30名,乡镇事业单位7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陇南市宕昌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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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聘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8日至2002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4.《岗位简表》中限户籍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之前。

5.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在校及毕业后择业期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其它不适合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7.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

8.其他岗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如下:

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本次公开招聘中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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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在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7:00。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教育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宕昌县教育局负责,卫生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宕昌县卫健局负责,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宕昌县人社局负责。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后3日内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

3.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先进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再进入非税缴费界面,填写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届时发送至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务必保证通讯畅通)进行缴费。按照有关规定报名费为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 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应聘岗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04
聘用管理

1.宕昌县人社局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文件,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落实具体工作岗位。

2.所有聘用人员按所报考岗位进行安置,不得跨岗位聘用安置。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除在本县职务晋升调任原因外,不得因借调、抽调、公开遴选、调动等原因离开聘用单位,否则予以辞退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所有聘用人员到岗后纳入事业人员管理,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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