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岳阳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岳阳“三区一中心”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岳阳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现将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招聘对象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部分急需紧缺的岗位可以放宽到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类教师岗位可放宽到重点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本次共计划招聘各类事业单位人才6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2021年岳阳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2)、《2021年湖南理工学院、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海揽才”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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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8.招聘有关条件说明:
①应聘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报名,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②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组织、人社部门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含驻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7.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和湖南师范大学等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面试和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现场报名 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1.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1日15: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2月11日10:00-15: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12月11日参加我市在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东厅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和《2021年岳阳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报名表》(附件6)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资格审查和面谈
资格审查和面谈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四海揽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谈主要是通过面对面交流,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资格审查和面谈结果应当及时反馈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谈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面试和考核。
(四)面试和考核
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和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县市区事业单位面试和考核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负责。
面试地点原则上设在岳阳,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才可采取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不设开考比例。考核应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可增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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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计划,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行体检。
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成绩排名予以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谈、考试和考核、考察、体检、聘用等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经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可先签定意向协议,待考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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