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2023年1月13日长沙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政府雇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36家,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政府雇员23名,详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二)政府雇员招聘岗位:编外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七)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凭学校加盖公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八)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及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九)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7.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取得原单位同意的;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